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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2)

两个人早上基本都是煮面条来吃,方便而且饱肚子,莫耀的食量大,这样也比较的实惠……

刚开始面上面还可以卧一个荷包蛋,不过最近经济拮据,已经改为了彻底的清汤面了。

肖锦伦把煮好的面端到莫耀的前面,“我今天会出去一下,你在家里写字,就是昨天我让你写的那些字,要认真的写。”

“我不写。”半响,莫耀吐出三个字。

肖锦伦抬眼,“怎么不愿意写了?昨天不是好好的。”

“写这个做什么,不能饱肚子。”

对于一直漂泊,终日翻垃圾桶和野狗抢食为生的莫耀来说,没有什么比能填饱肚子更重要了。他会跟着肖锦伦回来,一部分原因是直觉告诉他,这个人能给他吃的。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莫耀觉得肖锦伦身上有一种是曾相识的感觉,能让他感觉到放松,特别是在这半个月的相处以来。

肖锦伦想了想,“这个虽然不能饱肚子,不过,会写字的话,以后就能读书,可以找到好的工作挣钱,有了钱自然就能饱肚子了,还能吃好的。”

他尽量用最简单的方式把莫耀最看重的饱肚子和写字相等起来。就算莫耀不是读书的料,但是凡事总该试一试,而且莫耀才九岁,不读书又该做什么?肖锦伦深知周围的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影响多大。学校总比这鱼龙混杂的环境好。况且莫耀本来就和一般的人不同,要是不学好的话……

肖锦伦打定主意,不管怎么样都要把莫耀弄去读书,他走到莫耀的跟前,揉了揉莫耀的头发,拿起一边的外套边穿边说,“好了,你在家乖乖好好写字,我中午之前回来,然后做排骨给你吃。”

莫耀看着肖锦伦消失在门口转角的背影,把头垂了下去,他不想写字,他经常一用力就会把铅笔芯直接给折断,但是又觉得肖锦伦说的话是对的,更重要的是,他不想让那个人失望,所以很矛盾。

莫耀把脸洗干净了模样不差,肖锦伦不是第一个让他跟着走的人,莫耀曾经还被人贩子强行的抓过,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自那次之后,他对别人的防备心就更加的重了。

肖锦伦是唯一能让莫耀对他放下戒备的人,连着莫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

肖锦伦到了约好的广场,他坐在椅子上等了四十分钟李兰才姗姗来迟。

“肖锦伦,你有没有搞错,八点不到就打电话,今天是周末周末!”李兰一来就咆哮,她倒是没有睡懒觉的习惯,每天早上都提前起床,弹一个小时的钢琴才去学校。

“不好意思,我是怕你等着,麻烦你了。”

看着肖锦伦一本正经的道歉,李兰倒是没再说什么了,她带着肖锦伦绕到了广场的背面,那里有一家乐器店,老板和她相熟,是她的堂哥。

“李烨,我昨天说带的人来了,小提琴呢?”李兰刚踏进店,就大声的叫道,和平时的样子十分不符。

走进店里光线的突然变暗让肖锦伦有些不适应。

房间的灯光很暗,穹顶上只有几盏昏黄的射灯,让人依稀看得清整个店里的轮廓,复古的墙壁上挂着合式各样的吉他,一个男人坐在射灯下面,寥寥的琴音从指间传出,他一半的脸隐没在阴影里,让人看得不真切。

正埋头调试吉他的李烨不抬头的说,“这样的直呼其名,不怕我不借了吗?今天可是有事求我。”

“你……”李兰顿了顿,转念一想自己这唐哥吃软不吃硬又说,“哥,人我给带来了,麻烦你了。”

李烨这才放下了吉他抬起了头,他站了起来,眼睛在肖锦伦的身上打了一圈,“丫头,这是你男朋友?模样倒是挺不错的。”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这是我同学。”

“同学啊,听着挺纯洁的关系。”李烨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拿过一边早就备好的小提琴递给肖锦伦,不咸不淡的又添了一句,“我怎么以没看出你这么乐于助人。”

“我一向品德高尚,自然与你不同。”李兰懒得和他斗嘴,反正每次她也站不到上风,偏过头看着肖锦伦,“你试试,看着是不错,但谁知道他是不是忽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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