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号:   默认

第四十七章 社团之歌(1/2)

看着吴邪闭目凝神的样子,两排西装笔挺的手下纷纷议论开来。 ≥ ≤

“这家伙惨了,让我选择的话还不如选第一个。反正写不出来也是要挨打的。”

“这小子装的还挺像在思考的,但他就一白净大学生,能有多少人生阅历,怎么能写出社团生活的精华。”

“嘿嘿,敢惹我们小娟姐,彪哥不飙才怪呢。”

虽然选择第二条路,但若是吴邪的作文无法令彪哥满意,还是免不了单挑的命运。

脑海中确定作文主题,吴邪目前仅有一个问题——如何将一部一百分钟的电影,将剧情的**等精华浓缩成简短的8oo字。

对了,就这么写?

呃,不错,人物角色选定。

主角当然是帅帅的陈浩南……

剧情吗?

就选择最后那一段高人肺腑的场景吧。

随即,吴邪轻车熟路的在长方形的纸张上奋笔疾书。

彪哥眼神一凝,没有多做表示。倒是一旁的小弟叽叽喳喳。

“靠,这小子装的还挺像。以为彪哥的作文题目这么简单啊。”

“就是,上次我处理账目写错了一个字,彪哥罚我写了1ooo页的壹,写完后手都是酸的。”

一小时不到,确切来说,吴邪只用了三十多分钟,就将纸笔交还给那小弟,而后小弟递给了彪哥。

看到开头正文,彪哥两眼微睁,整个人彷佛陷入了沉思。先前静而不的那股煞气,彷佛在看到那作文纸张的瞬间就收敛了。

靠不会吧!

小弟们傻眼了。

彪哥什么时候都是拽拽的样子,怎么这回这么错愕。

这小子的作文不会真的……

彪哥,原名葛天彪,曾经是一名光荣的语文教师,至于后来为什么入了社团,恐怕也只有吴邪作文开篇第一段那一句话能解释。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光是这八个字,就让葛天彪彷佛回到了教师与社团生活的过渡期,而后迫于生活、环境等各方面的压力,辞去了铁饭碗,成为了道上混的大哥。

眼神细细凝神,葛天彪逐字逐句地查看整片作文。

字不算漂亮,但也算端正。

作文题目叫《古惑仔之人在江湖》。

【出来混要讲信用,说过让他全家死光,就让他全家死光。】

这是靓坤这个角色的经典台词,但到了作文里,虽然透着一股庸俗之气,但却隐藏着一股霸气。

……

【一切都要讲究道义,一切要从道义上说得过去。】

彪哥陷入沉思,作文中陈浩南对B哥不离不弃是因为道义,是因为情义。

他身为社团的大哥,比谁都清楚,道义和情义,是混社团的基础。

吴邪将彪哥的诧异的惊愕看在眼中,作文中,他用了五百多字描述整体**剧情。剩下的三百字,则用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的插曲《我话事》来代替。

【将这黑染造黄金色是我最有实力

步入黑夜的我更出色左与右都满是我相识

就在百步内任我主宰

遇着天大事情不改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随时能翻天覆雨一次风声吹过我先知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

一手遮掩半截黄街灯自制我自由神

先看到这里,把此书加到书签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页
他们都在读: 地球的非常规崛起巫师之门大富翁镇国长公主穿越之混混家丁这个勇者会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