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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契约精神(1/2)

“道德绑架?”葛敏才不解问。

乐琳侧过头来,看回葛敏才,目光如电:“就是像你们这样,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常人,用美德来要求义务,借机胁迫、攻击别人,以此左右其行为的,就叫做道德绑架!把不合你标准的人,都用道德的名义捆绑与你的船上。”

众人发出嗡嗡、啧啧之声,或赞同她所言,或不以为然。

葛敏才脸色一沉,微眯了眯双眼,目光锐利地看着“乐琅”,不气恼,更不似被说服。

略略沉吟片刻,他道:“此一事,彼一事。安国侯,收费与否我们暂且放下不表,单单说那‘笔名’一事,笔者本人不能任意使用自己的笔名,这是不是过分了些、苛刻了些?”

“本侯再说一次,这份契约并不违反《大宋律》,更不是强迫签来的,就算再过分十倍,再苛刻百倍,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效力?”

“受到《大宋律》的保护。”

葛敏才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悠悠开口道:“律法是律法,难道人情常理就不顾了?”

他又看向文彦博、司马光与王安石:“倘若贵刊的所有编辑一同附议,上告到开封府尹那处,告安国侯一个歪曲常理……”

“好!”文彦博大声叫好:“你说得好!这契约欺人太甚,就该告他一个歪曲常理、有悖人情!咱立刻就走,去,到府尹那儿去!”

说着,他转身便要走,却是被刘沆一把拉住。文彦博回头一看,却发现只有他一个付诸行动了,始作俑者葛敏才纹丝不动,司马光、王安石也是默不作声。

刘沆皱着眉头低声对文彦博道:“精明人出口,蠢钝人出手。”

“你说谁蠢钝人?”

“谁应的便是谁。”

文彦博停下脚步,愠道:“怎的你们都不附议!”

刘沆伸出食指放于唇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看热闹吧。”

……

“歪曲常理、有悖人情……?”

与文彦博想象的不同,乐琳丝毫不曾害怕惊惶,只感到心中愤然不已:“人情难道就比法律更重要?人情难道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并非凌驾其上,只是,律法不外乎人情。”葛敏才回道。

“‘人情’,指的应该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情,是给予慈悲或宽恕的人情,而不是这般用道德、伦常来绑架法律的人情!”

她又对众人问道:“诸位,什么是契约?”

未待众人回答,乐琳又自答道:“契约,是约定,是承诺!但凡经过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的事项,只要是符合法律的,缔约双方就必须履行义务。只有交易的双方遵守契约,切实履行合同,才能确保交易安全,合作才会长做长有。相反,要是签了契约还可以随意反悔的,那以后谁还敢和别人合作?

“更可怕的是,要是朝廷、官府或者哪个官员觉得某份的契约违背了所谓的社会道德,甚至是牺牲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便有权撤消该契约的话,受损害的不仅仅是契约者,而是全体的百姓,是整个社会,是朝廷的信用!”

“夸夸其词!”

文彦博不屑道。

“我所说的丝毫没有夸张!合法的契约你们不从律法的角度去解决,而是诉诸人情、伦理、道德,这样得来的是什么后果?法律是黑纸白纸写明白了的,而道德、人情这种毫无标准的东西,你用什么去衡量?最后,还不是诉诸权力?可想而知,到最后一定是谁的官大、谁的权大,府尹便听谁的啊!”

葛敏才无言以对,他原本打的便正是这个主意。

乐琳偏偏不让他有思考反驳的机会:“诸位可有想过,当契约、律法、规则都失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变得怎样?人与人之间毫无尊重,没有平等、没有合作,只剩下利用与被利用、统治与被统治,只有你死我活的博弈——反正契约最后一定会被撕毁的,那先背叛的便先夺得先机!而所谓抢先,便只能是恶性竞争,只能是背叛社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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