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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三章 好大,好大!(1/2)

防盗,争取明天取消防盗章节。真正让克尔苏加德逃走的原因其实是我的那记嗜血,嗜血一出,全队一百一十四位类鬼魂亡灵全部冲上六阶巅峰,其中还有几个实力较强的半只脚进入了英雄级别,更别说弗雷德里克·洛萨那惨绝人寰的高阶英雄实力了。

如此强悍的实力,已经与克尔苏加德近卫军的实力相平齐了,如果再加上希尔瓦娜斯和她手下的一群六阶强者,克尔苏加德必败无疑。

要知道联盟和部落不会真心联合,可我带领的人必须和希尔瓦娜斯一条心啊,所以,克尔苏加德逃跑就成了必然结果。

不过,克尔苏加德逃跑前也在联盟和部落之间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那就是希尔斯布莱德丘陵的归属问题,面对资源丰富、地域广袤并且连通奥克兰特山脉的希尔斯布莱德丘陵,联盟和部落之间很难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判,战争最有可能成为主旋律。

事实上,希尔斯布莱德丘陵的战争最初目的就是联盟和部落争夺希尔斯布莱德丘陵的归属权,只是后来因为我的进入变味了而已。

克尔苏加德等一众高层逃跑,天灾军团仍然在巫妖王的指挥之下,其战斗力仍然强悍。

嗜血状态下骷髅战马的马背已经有两米多高了,同时,我也因为嗜血凭空拔高二十多公分,所以骑乘在骷髅战马之上,我扬手就能达到四米的高度。

所以,面对这头身高还不足四米的憎恶,在骷髅战马和他交错时,我随手一刀就割掉了他的脑袋,接着继续驱马向前。

一路上天灾亡灵数不胜数,可面对我坐下的骷髅战马却无一合之将,身躯高大的骷髅战马几乎是踩踏着无数尸体在朝前奔跑,无人可以阻止。

至于我和布里奇特则乘坐在马背上尽情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天灾亡灵,大刀所过,天灾亡灵尽皆劈成两半,长剑刺出,都会在敌人身上留下最致命的伤口。

如果说我和布里奇特杀了个痛快,那么弗雷德里克则是杀了个血流成河、片甲不留。

高阶英雄的实力根本不是普通天灾亡灵可以阻挡的,弗雷德里克每一剑劈斩,都会带走数个天灾亡灵的生命,他的幽灵战马每一次长嘶,都会将前路所有敌人冲翻。其强悍实力简直到达了一种惨绝人寰的程度。

我和弗雷德里克如两把尖刀插入敌军心脏,身后的一百一十三位类鬼魂亡灵也不甘寂寞,全员六阶巅峰,每一个都有着精湛的杀敌技巧,路途上的敌人根本就不能阻止他们半分半豪,所到之处,就如同镰刀割麦,敌人简直就是成片成片倒啊。

一时间,我所率领的队伍竟成了整个战场上最锐利的那把尖刀,虽然我们人数是最少的,但我们的推进速度与杀敌效率绝对堪称第一。

后来者居上,这句话用来形容我们一点也不为过,比部落、联盟、白银之手晚冲锋了好几分钟,但不足一刻钟的时间,我们就冲到了战场的最前沿,领先所有人十米之外。

没有了部落军队和白银之手军队吸引敌人,我们面临的压力也陡然激增,无数天灾军团最强悍的士兵朝我们蜂拥而来,憎恶、行尸、骷髅、女妖……每有一个实力低过五阶的。

这就是阿尔萨斯可以自由出入死亡之海的后果,我不但对他再无用处,甚至他还要不惜一切代价杀死我这个“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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